| ◇ 基准地价评估和宗地地价评估 ◇ 出让或收回土地评估 ◇ 转让、出租、抵押、作价入股土地的评估 ◇ 上市及非上市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土地评估 ◇ 企业兼并、破产、清产核资土地价格评估 ◇ 司法仲裁涉及的土地价格评估 ◇ 征税涉及的土地价格评估 ◇ 其他土地价格评估 ◇ 地价咨询 ◇ 土地登记代理、土地交易咨询 |
| 基准地价是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内,分别对商业、住宅、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出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。基准地价评估是以城市(镇)整体为单位,针对城镇内的各土地级别,按不同用途评估出基础地价,并在基准地价的基础上,分用途、分区域分析地价影响因素与地价的关系,建立起在基准地价基础上评估宗地价的修正体系。 |
| 对于此类评估,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、《银川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》以及自治区和银川市制定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。 |
| 以上类型评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、《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、《银川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》、《银川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自治区和银川市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,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。 |
| 企业在进行重组、改制或组建上市公司过程中,均需对其所使用的土地资产价格进行评估和处置。经过评估,使其土地资产价格得到合理的体现;经过处置,使改制后的企业能够合理、合法地使用土地。 |
| 企业兼并、破产、清产核资等发生土地权属转移的,按土地转让行为进行估价。由于破产清算与抵押物处置类似,因此我们将注意属于强制处分、要求在短时间内变现的特殊情况;在购买者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兼并类似,若不允许改变用途,则购买者的范围受到一定限制。 |
| 司法仲裁中涉及的土地评估,我们将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土地的价值、交易价格、成本、租金、补偿金额、赔偿标准和估价结果等进行科学的鉴定,提出客观、公正、合理的意见,为协议、调解、仲裁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。 |
| 征收土地税费涉及的土地评估,我们将按相应税种为核定其计税依据提供服务。此类估价,一般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,并符合相关税法的有关规定。 |
| 其他依照法律、法规需要进行的土地评估,包括:土地保险估价、土地分割或合并估价、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的土地估价等。我们将根据不同的目的,依据相应的法律、法规,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估价。 |
| 宁夏博源估价师事务所是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机构,具备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资格,具有一支深谙国家土地政策、法规和实际操作企业上市改制和资产重组经验的专家队伍。可为金融、证券和资产管理机构、上市公司、其他企业和机构提供有关土地问题的咨询服务,并可为各类企业提供土地资产处置和产权策划建议。 |
| 宁夏博源估价师事务所可为客户代理土地登记相关事宜,协调处理土地权属纠纷,补办完善用地手续,代办国有土地使用证。 宁夏博源估价师事务所接受土地管理、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咨询。协助土地交易方就土地管理政策、土地交易程序、土地利用等相关事宜进行分析和咨询,以促成土地交易。 |
